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灵魂拷问:单位发现重大隐患,领导不让报,我该肿么办?

发布时间:2023-11-09 14:46:52

有安友提问:“官方要求上报重大隐患,领导不让,我应该咋做?”


想必这样的问题,很多安友都遇到过。


有人说:“快举报,拿了奖金提桶跑路!”


还有人说:“举报没必要,跟领导讲清楚!隐瞒重大隐患的后果!可以先报给公司!让公司决策!”


身为安全人,你又会选择怎么做呢?

一边是给自己“发放银两”的“金主爸爸”,不敢得罪;

另一边是自身职责所在,担心发生事故,事后追责,不敢懈怠。

在如今的监督管理机制下,安全管理工作存在“矛盾点”,让众多的安全管理人员,夹在中间,左右为难。这也是一些企业自查隐患出现“零报告”现象的原因之一。


关于这个问题,聊聊几点建议和看法:


01 主动履行岗位职责


“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,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”是安全管理人员的一项日常基本职责。如果在检查工作中,发现了重大事故隐患,我们一定及时上报给单位领导,发挥我们“监督、检查、建议”的角色,具体决策权交给领导。


02 及时保留履职记录


从你选择干安全那天起,就注定了我们需要承担的岗位风险。关于重大隐患排查、提报、整改等一些系列动作,都需要实时留存书面的文字材料或者影像资料。万一不幸因此发生事故,这就是最好的“保命”资料


03 不定期的处罚案例“吹风”


我们都知道,重大隐患是需要由主要负责人牵头排查治理的。一些企业负责人担心上报了重大隐患,就会被列为重点监管企业。为了逃避监管或者减轻处罚,明明发现了隐患,也千方百计隐瞒。总之,能不报告就不报告,能少报告决不多报。


此时的我们,更需要做的是:要清晰和领导说明其中“利害”关系,不能放任不管,并不定期分享因为重大隐患问题,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被实施“一案双罚”的典型案例,让领导深刻感知由此可能带来的后果,不要因小失大。




试问,一次事故的发生

企业到底会有多大损失?

我们以【死亡1人】为例

保守估计

直接的经济损失至少为200万以上

纵使生产搞再好,没有安全皆为零

出了事故,问责追责不是目的

唯有切实重视安全生产

从上至下扎实做好安全管理

从源头防范事故风险才是根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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